鞍山列举网 > 教育培训 > 继续教育 > 鞍山职称沈阳职称评定
鞍山
[切换城市]

鞍山职称沈阳职称评定

更新时间:2013-09-07 21:30:10 浏览次数:337次
区域: 鞍山 > 其他
地址:人民中路
【天一教育服务中心】电话 13889863658     联系客服   Q Q 762558711 职称评定条件:
1、申报对象:人事档案委托市人才中心管理,符合各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申报条件,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特别提醒:卫生技术、会计、经济等已实行统一职称考试的专业,如国家相关部门有文件明确规定不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称系列,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请通过相关的职称考试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对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按有关文件经正式批准延缓办理离退休的除外)和离退休返聘人员,也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条件:除具备各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各自特有的申报条件外,还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2) 晋升高级职称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晋升中级职称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定初级职称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省市制定的补充条件:
(1) 申报中级职称,对先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如果学用专业对口,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前后的助理级职务任职年限可以累计。申报高级职称,对先取得中级职称,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如果学用专业对口,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前后的中级职务任职年限可以累计。对学用专业不对口,现任工作专业性不是很强的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应增加任低一级职务年限一年。即晋升高级职称的需任中级职务6年以上,晋升中级职称的需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但对专业性很强的建筑工程、、等专业,应按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鞍山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2年08月08日
UID:18876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